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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针对同居期间共同还贷的房屋,产权和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2026-08-09 08:44:01 浏览次数:1
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类型不明】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共同还贷补偿】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问题分析

一、产权归属 二、共同还贷部分的分割 三、增值部分的分割

结论与建议

产权处理

补偿计算

行动建议

风险提示: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与婚姻关系不同,法律保护相对较弱。明确约定、保留证据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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