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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试用期员工等特殊人群,其薪资待遇是否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2026-08-26 13:36:0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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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最低工资保障】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学生实习报酬】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特殊人群的具体分析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对两类特殊人群的分析如下:

三、结论与建议

结论试用期员工的薪资待遇明确适用最低工资规定,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实习生的薪资待遇一般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其报酬主要取决于双方约定。

建议

对于试用期员工:用人单位在确定试用期工资时,必须确保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也应了解自身权利,如发现工资低于该标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实习生:实习生虽不受最低工资标准强制约束,但建议在实习前与实习单位明确约定实习报酬、工作内容、时长等关键事项,并尽量签订书面协议以保障自身权益。 争议解决:如对薪资待遇产生争议,可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员工),或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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