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计算机随机分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的方法安排考试。”
可以。根据上述规定,您在异地工作导致居住地变更,属于法定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情形。您可以向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车管所)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
根据规定,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这意味着您在整个学车和考试过程中,最多可以有三次机会申请将考试地从一个地方变更到另一个地方。请合理安排,避免超过法定次数。
结论:
建议流程:
风险提示:
建议您直接联系现居住地的车管所,获取最准确、最具体的办理指南。